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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法律法规知识普及
2006年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8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条例》所指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条例》共分六章五十八条,分别为总则、设立、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娱乐场所法律法规相关事项。
一、娱乐场所不得招收四类人
《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①、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②、因卖淫、剽窃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③、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④、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二、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环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条例》明确,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如有违反,则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娱乐场所也不得招用未成年人。如招用未成年人,《条例》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三、禁止九类娱乐活动
《条例》称,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①、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②、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③、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④、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⑤、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⑥、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⑦、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⑧、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娱乐场所要有应急预案
《条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此外,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条例》还规定,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条例》规定,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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